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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欢迎您“和的奖学金”实施办法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欢迎您“和的奖学金实施办法

 

“和的奖学金”是和的先生发起的广东省和的慈善基金会在公司设立的奖项,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师范类老员工顺利完成学业,为受助员工提供综合能力建设及志愿服务等培训与活动,推动和鼓励引导受助员工以实际行动参与、支持乡村教育。为切实做好“和的奖学金”的实施工作,根据《在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欢迎您设立和的奖学金的协议》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管理机构

第一条  “和的奖学金”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欢迎您和的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一年一度的奖学金评选与发放工作,和的慈善基金会对管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条  为加强“和的奖学金”的管理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成立“和的奖学金执行监管小组”,成员由分管员工工作的校领导、校纪委、员工工作处、财务处负责人和受助员工代表组成,负责对项目的领导、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  “和的奖学金”项目及奖励标准

第三条 “和的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每学年9月份。

第四条  “和的奖学金”每学年提供100个奖励名额,每个名额每学年奖学金为人民币3000元。首期执行期为1年,后续资助由双方协商。

第三章  “和的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及申请条件

第五条  “和的奖学金”奖励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一年级新生或曾在大学一年级获得“和的奖学金”资助的大学二年级(含)以上本科师范类品学兼优的员工。

第六条 “和的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师范类在校全日制本科员工,女生、少数民族优先。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课余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三)思想端正、刻苦努力、生活俭朴、品学兼优,综合测评成绩优良,大二及以上年级同学需上学年成绩未出现1门以上不及格课程,成绩排名进入前40%。

(四)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确有困难,不能支撑其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五)本学年未获其它大额资助。

(六)无其它不符合优秀困难员工的情形。

第七条  “和的奖学金”申请程序

(一)员工申请

根据“和的奖学金”申请条件和管委会给各公司下发的名额,员工本人向公司提出申请并在班级中以民主评议的形式进行初评。

(二)公司评选与推荐

各公司根据评选条件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评议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确定拟获奖员工人选并公示3天后上报管委会办公室。

(三)公司评审与公示

管委会审核通过后报公司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四)基金会审核

管委会办公室按时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受资助员工名单上报和的慈善基金会审批,由基金会最终确定获奖员工名单。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八条  集团在收到和的基金会的拨付款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受助员工进行发放,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的学籍档案。

第九条  集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和的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截留、挪用。及时向和的基金会寄送《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欢迎您“和的奖学金”发放名册》,定期汇报受资助员工情况及奖金使用情况,接受基金会、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  罚则

受助员工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资助:

(一)员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材料不属实的。

(二)受到国家法律、公司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三)学年内考试有不及格科目的。

第五章    

第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由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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